資料來源:NOWnews 今日新聞網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0/04/91-2651916.htm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陳姓男子2年前假好心送女同事回家,卻在車內性侵得逞,被害人隔天錄下2人關鍵對話提告,陳男辯稱是你情我願「車震」,一度躲過起訴,被害人聲請再議後,板橋地檢署採信女方說詞,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男起訴

97年10月間,被害女子與公司同事聚餐結束,陳男主動表示願意送她回家,行經板橋市大觀路時,陳男不顧對方反抗,在車內性侵女同事;被害人不甘受辱,決定蒐證提告

隔天上班時,她假裝抱怨陳男沒戴保險套還硬做,會害她懷孕,讓陳男以為她不介意,接著又對陳男說「都說不要還硬來」,陳男則是嘻皮笑臉回答「又沒關係」,被害人暗中錄下這對對話,連同驗傷單提告

不過,檢方偵辦時卻採信陳男「車震」說詞,被害人不服聲請再議,高檢署發回續查。檢察官認為,被害人其他同事證稱,當晚曾接到女子哭訴電話,加上醫院精神鑑定報告顯示被害人因創傷產生壓力症候群,確實遭性侵,據此將陳男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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