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0-05 中國時報 【曾薏蘋/台北報導】
針對公務人員的投訴,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,職等絕非被打丙等的要件,未來實施新的考績法,是同官等互相評比,不會因為太菜而被打丙等。至於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抨擊草案牴觸憲法,黃雅榜認為,職掌角度不同,見解不同,「考試院絕對是最熟悉文官制度的機構」。黃雅榜指出,因為《考績法》修正草案尚未通過,許多單位也只是試辦階段,因此自然沒有按照新法相關條文來做,但是試辦期間被打丙等的公務員,不會影響權益,可以按照舊的作法,向保訓會提出保障案件,由保訓會審理。
黃雅榜說,職務太低絕非打丙等的原因,因為現在是採同官等比較;但業務量太少,確實是被打丙等的主因,依法會在四到九月有二次面談機會,若當事人認為,業務量太少而被打丙等很不合理,可以在面談時提出,並建議願意增加業務量。
對於保訓會公務員因考績丙等受到重創,而看精神科的個案,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指出,過去在別的單位考績好,並不代表現在的考績也會好,考績是比較出來的;據他所知,有比這位成員更新進的員工考績比她好,目前此案已經在申訴中。
對於預算中心評估報告,黃雅榜表示,考試院當初提出《考績法》修正草案時,是歷經幾十次諮商才有的結論,但決定權在立院,這本來就是五權分工,絕非陷立法院無不義,站在執掌的位子,立場各有不同,他也已經向立法院預算中心解釋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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